2004年12月2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吹风

  “两高”新出司法解释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法网更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联合公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这个司法解释降低了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等4种犯罪行为刑事制裁的“门槛”。

  卖盗版盘超过5000张将被判3至7年
  从今天起,贩卖盗版盘超过5000张者,将面临被人民法院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的惩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0张(份)以上的,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侵权产品提供进出口代理者将以共犯论处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在线盗版”被明确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
  随着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及盗版行为的日益猖獗,在网络上复制和发行盗版软件的行为非常突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把这种“在线盗版”的犯罪行为明确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

  确定共犯标准打击家族式知产侵权
  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了家族式经营、规模化、组织化的特征。针对这一情形,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侵权产品价值不按真品价格计算

  销售假货、盗版出版物,其非法经营数额是按照真品价格计算,还是按照假货或者盗版的价格计算?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对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没有销售的,按照标价计算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

  假冒专利违法获利过10万元最高可判3年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规定,假冒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超过25万元最高可判7年
  根据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1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14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实施知产犯罪按个人犯罪3倍标准量刑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规定,单位实施刑法规定7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将按照司法解释规定相应个人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3倍定罪量刑。
  据新华社